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考研奖励经费的管理使用,充分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,营造浓郁的考研升学氛围,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考研奖励经费,主要是指根据《台州学院推进本科生考研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下拨给学院的专项经费。
第三条 考研奖励经费本着“学生为主 管理为辅 突出绩效”原则,主要用于学生奖励、组织管理人员奖励及学院考研管理相关工作。组织管理人员包括当年毕业班班主任、相关辅导员及指导教师等。
第四条 学生奖励金额占比为学校下拨经费总额的70%,根据实际升学人数平均分配。学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录用证明,予以发放。
第五条 组织管理人员中,班主任、辅导员每人奖励3000元,负责考研工作的辅导员同时是班主任的,奖励4500元,指导教师按考取学生每人300元进行奖励,其他教辅人员每人奖励1000元。
第六条 用于学生奖励、组织管理人员奖励之后的剩余经费为学院考研管理经费,用于考研氛围营造、考研辅导讲座、考研资料的印刷与购买、考研场地和设施的维护、教职工的考研相关培训等。
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,由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药学院
2023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