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,构建“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精细化、长效化”的管理体系,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、文明修养和生活习惯,根据《台州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》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构建“三定三全”即“定区域、定人员、定任务”和“全方位、全对象、全过程”的网格化管理模式,推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走进学生公寓,实现学生管理“全覆盖”、学生服务“零距离”、学生诉求“快响应”,提升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、科学化和学生自治化水平。
第三条 学生公寓网格化体系是在学院领导主管下,由辅导员负责,学生会干部辅助,班主任对宿舍进行日常管理,班委、寝室长作为网格管理员进行基层管理。
第二章 网格管理队伍
第四条 成立学校学生宿舍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,总体负责校学生宿舍网格化管理工作,负责选配、考核网格员队伍,指导各级网格员具体承担网格化管理工作。
第五条 按就近、分类、便捷、高效的原则,将学生宿舍划分为4个一级网格(每个年级为一个一级网格),一级网格下按班级划分为若干个二级网格,每二级网格下以每间宿舍为单位设立三级网格。
第六条 各级网格员的组成。
一级网格员:由年级辅导员、班主任组成,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,指导网格员开展宿舍管理服务工作,营造本楼栋、楼层特色文化氛围。
二级网格员:由各班班主任和生活委员组成,二级网格工作组在一级网格管理组指导下,以三级网格员为依托开展工作,主要负责网格内学生的自我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三级网格员:由每个寝室寝室长组成,具体负责学生晚就寝、卫生、安全等检查和上报工作。
第三章 网格管理任务
第七条 以寝室作为获取信息的一个基本单位,各三级网格员即寝室长每晚向二级网格员汇报当天所在宿舍的情况,二级网格员向一级网格员报告,以实行一天一报,如遇特殊情况,三级网格员可直接上报一级网格员,一级网格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学院。
第八条 各级网格共性任务
1.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制和安全知识、文明行为、校风学风宣传教育,培养法制观念、安全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。
2.做好所属网格人员的管理工作,落实重点人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稳控。
3.做好与所属网格人员有关的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工作。
4.做好重大活动、敏感时期、突发事件期间的维稳工作,关注舆情动态,全面、准确掌握所属网格人员的活动情况。
5.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教育引导网格内学生妥善保管公私财物,离开房间做到随时关窗、锁门、断电,做好财务的保管工作。
6.做好消防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,看护、管理网格内的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、监控、通信、网络、电气设备等,防止丢失和人为破坏,发现损坏及时报修。
7.经常对所属网格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排除,不能排除的及时报告并采取临时保护措施,防止扩大损失。
第九条 各级网格分工负责内容
1.一级网格员工作职责:组织开展文明寝室建设。本楼栋安全文明宿舍建设;及时汇总二、三级网格员反映的问题,并向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反馈,追踪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;及时化解网格内出现的学生矛盾和纠纷;定期召集二、三级网格员会议,了解二、三级网格员工作情况;督促和指导二、三级网格员开展工作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
2.二级网格员工作职责:在一级网格员指导下,开展本网格文明寝室建设;解决二级网格内学生的矛盾和纠纷,无法解决的及时向一级网格员反映;协助一级网格员解决网格内各项紧急和重要事务。
3.三级网格员的工作职责:负责解决本寝室学生的矛盾和纠纷,无法解决的及时向上级网格员反映;学生晚就寝、卫生、安全检查以及意外、异常情况等信息的及时报告工作。
第四章 工作管理机制
第十条 实行信息管理上报机制。建立网格员QQ群,对晚归寝工作实行“零报告制度”,即每晚10:30-11:00之间,二、三级网格员层层上报学生晚归寝、未归寝情况,一级网格员做好信息处置处理。
第十一条 实行信息处理反馈机制。网格内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,必须本着“务实、快速、高效”的原则给予处置。在处置权限上,按照“分级负责,分类处理”的原则,逐级处理,不能处理的分类及时上报。
第十二条 实行工作监督管理机制。建立监督机制,对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实时督查,使各级网格员都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切实解决学生实际问题。建立各级网格员考核评价制度,实行学期考核,对不能认真履职,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撤换并追究相关责任,对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。
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3年5月发布之日起试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