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,营造良好课堂生态,提升课堂教学效果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席卡由学校统一制作,包含学院名称、个人姓名、班级等信息。席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或赠送他人,更不得擅自涂改。
第三条 每位同学自觉携带席卡参加课堂学习、主题班会、各类会议等。
第四条 每位同学要保管使用好席卡,如有损坏、遗失的,可到教学信息员处登记,上报学院学工办,按照成本价收取费用,由学校再购买、制作。
第五条 班委成员及学生干部要在席卡管理使用过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各班级席卡整体使用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、优良学风班等班集体先进、荣誉评选的依据之一。
第六条 个人席卡使用情况纳入综合考评、评奖评优、组织发展等各类优秀推荐。学院将对席卡使用情况进行抽查,发现未携带席卡者,每次扣除该学年综合考评德育分0.2分,直至3分扣完为止。经学校抽查,未带席卡者,按照校级通报批评处理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药学院负责解释,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药学院
2022年6月